一、指导思想:为了体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评优原则,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,让教师能更大程度地体现工作的价值,特制定如下教师教学评优办法
二、评优办法
1、每学期常规教学考核在90分以上者记5分,85—89分记3分,80—84分记1 分。
2、班主任积分考核以年级在前3名者记3分,前4-6名者记2分,其他记1分。(注:补习班与高三排名)。
3、近三年内获得省、市、县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分别记5分、3分、2分,本学期进行校示范课教学者记2分。
4、高考班教师每人记1分。
5、学生教学评议,优良率在90%以上记5分,85%以上记3分,80%以上记1分。
6、一学期累计请假两周(规定婚丧假除外)不参与教学评优。
7、每周上课节数达12节记2分,跨年级代课达10节记2分。
8、每人基础分80分。
三、每学年根据两个学期的积分情况累加排队,按照各个职称段人数比例确定评优花名。
四、此评优办法也作为评选模范教师等荣誉的重要依据。
代县中学校
2013年1月